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阳泉市位于山西省东部,是一座新兴工业城市,是晋东政治、经济、文化中心。是全国重要的矿产集中区,境内矿藏资源丰富,开发历史悠久,素有“煤铁之乡”之誉。
1947年5月2日,平定县阳泉镇解放,为了动用阳泉丰富的煤铁资源支援解放战争,中共晋察冀中央局今日阳泉决定:将阳泉镇从平定县划出,建设为新型工业城市。5月4日,组建了阳泉建市后的首届阳泉市委和市人民政府。从此,阳泉成为我党亲手创建的第一座人民城市。1948年7月28日,作为中央人民政府前身的华北联合行政委员会,决定直辖阳泉和石家庄,使阳泉有幸成为我党在解放区设立的第一批直辖市之一。阳泉是山西省东部地区政治、经济、教育、文化中心,是我国能源重化工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。